开开实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7:33:41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44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足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补流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549.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651,9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984,235.0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 3,494,204.0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490,031.0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全部到位,并由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 12550号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2551 号”验资报告和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同时,公司会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西公司”)会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海通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1日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在补流过程中,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用途。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补流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549.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开立专用账户及产品专户、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他现金管理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足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