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8:59:07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2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志峰先
生、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张建军先生、石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李红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王忠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和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冯志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各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夏建波、梁枫、石磊 夏建波
提名委员会 夏建波、梁枫、冯志峰 夏建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枫、夏建波、冯志峰 梁枫
战略委员会 冯志峰、张建军、李红滨 冯志峰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夏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独立董事任期还需满足连续任职不超过 6 年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
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姜晓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徐昕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姜晓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严章祥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黄海浪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及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胡云林先生、武泽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中胡云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武泽东先生继续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张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高凌研究院院长,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姜晓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持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 1 号
传真:(86-756)8683111
电话:0756-8683888
邮箱:ir@comleader.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冯志峰先生,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技术员;2001 年 1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信大网御执行董事;2025 年 4 月至今,任信大
网御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红神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南京高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冯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
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30,000股,持股比例1.0293%。冯志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统帅先生,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工程部 CAD/CAM
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广州康威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
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单板工程师、单
板主管、整机主管、军网办服务中心主任、客户经理、军网办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企高级客户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北京弘新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 年 8 月加入
公司,历任政府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信大网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孙统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
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80,000 股,持股比例 0.7578%;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80,000 股,持股比例 0.2165%。孙统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广红先生,出生于 197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顺霸发展(珠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珠海新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销售经理;
2002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河南办事处副总经理、河南办事处总经理、华中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刘广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
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20,000 股,持股比例 0.8661%。刘广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晓会女士,出生于 198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东信
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会计师、会计
主管、财务部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红神监事;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姜晓会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
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40,000 股,持股比例 0.1083%。姜晓会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