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22 17:40:5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6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比例被动增加与股份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 5%刻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 指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公司、广东明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变动至 5%的权益变
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AAG64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3326X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07 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证智通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75.00%
潘明 25.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单一委托人基本情况
姓名:潘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60002************
职务:法定代表人
长期居住地: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16,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44,08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72,0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06,300 股,占前次简式权益报告签署日(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股的 5.5%。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期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4,797,682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
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
司总股本由 769,205,771 股减少为 694,408,089 股,注册资本将由 769,205,771
元减少为 694,408,08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3)。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即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后,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0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6.09%。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期间,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326,300 股;
2025 年 7 月 17 日,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期
间,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59,600 股。综上,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 7,58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2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的 5.00%。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公司当时总股本 769,205,771 股的 5.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由 42,306,300 股减少至 34,720,400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
股本数 694,408,089 股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股) (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
明桥稳健优选 2 号 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