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3 16:28:26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香港华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被担保人名称 华锦”)、GRAND WAY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GW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900 万元
实际为香港华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担保对象 币 4,831.45 万元(按照 2025 年 7 月 23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日 1 美元兑人民币 7.1414 元的汇率中间
价折算);实际为 GW 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26,427.26(按照 2025 年 7 月 23 日 1 美元兑人民币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7.1414 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6.67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港华锦、GW 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与大华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公司持续性保函》,为香港华锦、GW公司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融资信函提供不超过等值美元玖佰万元整的债务金额及利息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预计为香港华锦、GW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华锦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香港华锦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香港华锦 100%的股权
董事 潘卫娅
注册证书号 76286828
成立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
注册地 FLAT A, 20/F,ZJ 300,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
HONGKONG
注册资本 5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314.39 15,441.06
负债总额 21,772.12 15,328.90
资产净额 542.27 112.16
营业收入 11,361.46 9,797.61
净利润 430.33 18.68
(二)GRAND WAY HOLDING PTE. LTD.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GRAND WAY HOLDING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鸿昇
被担保人名称
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 GW 公司 100%的股权
董事 钭正良、钭江浩
注册证书号 201307060E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18 日
注册地 36 ROBINSON ROAD #21-01 CITY HOUSE
SINGAPORE(068877)
注册资本 150 万新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
项目 2025年3月31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086.94 10,148.7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509.81 9,770.93
资产净额 577.13 377.83
营业收入 4,401.96 5,996.08
净利润 199.84 11.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公司持续性保函》主要
条款如下:
1、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900 万元。
2、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应承担的保证义务总额应限于下述两项之和:(a)不超过等值美元玖佰万元整的债务金额,与(b)利息(基于本金或基于可能欠付或发生的少于本金数额的金额所产生的利息)以及“保证义务”所述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有法律和其他成本和费用。
3、“保证义务”是指根据融资信函,客户现在或今后任何时候应向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信函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衍生品交易项下的付款、提前终止应付额、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任何应偿付的开支以及为银行实现融资信函项下的所有和任何权利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
4、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从本保函生效日(签署日)起算,于融资信函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五年结束。
6、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保函。若保证人由于任何适用的法律而获准终止本保函,就银行收到保证人给予的书面终止通知书后九十(90)日(“终止日期”)届满前的保证义务,本保函应在一切方面及为了一切目的保持拘束力并可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香港华锦、GW 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427.2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7%,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