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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20:07:39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深 圳 分 所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ShenzhenBranch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5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14F
电话:+86-755-82900952 传真:+86-755-82900952
www.dahua-cpa.com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号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旦
华复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旦华复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旦华复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旦华复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 号审计报告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旦华复能管理层负责评估旦华复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旦华复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旦华复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 号审计报告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旦华复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旦华复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分所 张晓义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文斯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珠海
市。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400MACH69W64X,公司工商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科二巷 84 号 503 办公,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100 万人民币,由深圳市宝鹰建设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栖贤悦鑫(珠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投资双方分别占比为 50.10%、49.90%。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3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临沂复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 100
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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