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7-25 18:17:41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月 12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5 日(星期二)
(1)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 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 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 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 年 8月 11 日下午 17:00前送达
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8月 11 日的 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 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 月 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38。
2.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3.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