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18:41:42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44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数量为 7,252,500 股,占公司目前 A 股+H 股总股本的 0.172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暂缓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
售期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届满。
2、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一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件。
不适当人选;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为 17.42%(剔除闲置募集资金
3 1] 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的影响)高于 17%。综上,公司
资产收益率[注 2]水平。 2024 年业绩指标达成,满足解
锁条件。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注 3]: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1、1,844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绩考核结果为 A、B、C,满足
施。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4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条件。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2024 年考核为 A、2、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
B、C,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激励对象个人 2024考核结果为 D,不满足第一个
年考核为 D、E,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0%。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3、8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
注 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 2021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本计
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额/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A 309,916.51
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净收益 B 90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C 1,847,529.89
闲置募集资金的加权平均数 D 73,676.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A/C 16.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剔除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 F=(A-B)/(C-D) 17.42%
注 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注 3:对于未满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后续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