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20:59:32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845 股,占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38,356,888
股的比例为 0.11%,涉及人数为 6 人。回购价格为 9.7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 1,511,755.10 元(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回购注销前的 138,356,888 股减少至 138,211,043 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1 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
(六)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4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七)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八)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九)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十)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十二)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 145,845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九)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08,143,525 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 3,390,550 股后的 104,752,97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253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2,499,97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0.02 元/股调整为 9.71 元/股。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用资金总额为 1,511,755.10 元(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五、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5〕124 号)。经审验,公司已回购股份 145,845 股,已向上述 6 名
激励对象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人民币合计 1,511,755.10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45,845 元。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
六、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回购注销前的 138,356,888 股变更为
138,211,043 股(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数),本次回
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