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01 19:47:38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姚记科技
股票代码: 002605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姚朔斌、姚文琛、邱金兰、姚晓丽、YAO
SHUOYU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和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
悦享红利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218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和稀释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姚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姚记科技、上市公司 指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姚朔斌、姚文琛、邱金兰、姚晓丽、YAO SHUOYU、
指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
一致行动人 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珠海阿
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润基金 指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基金 指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阿巴马基金 指 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
红利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姚朔斌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码:M041******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姚文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419******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邱金兰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2419******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姓名:姚晓丽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
姓名:YAO SHUOYU
性别:男
国籍:澳大利亚
护照号码:PA9718376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7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610-2
(二)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通讯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108房B单元
(三)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807房-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5,39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6%。2020年9月和2021年6月,姚文琛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作为唯一所有人的泰润基金和阿巴马基金,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2021年9月,姚晓丽女士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作为唯一所有人的玄元基金,并签署了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因此,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晓丽、YAO
SHUOYU、泰润基金、阿巴马基金和玄元基金系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份和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姚朔斌先生、姚文琛先生、姚晓丽女士以及一致行动人玄元基金和阿巴马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以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本次公告股份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
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70,502,25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持有公司股份39,728,232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持有公司股份9,058,8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持有公司
股份62,052,25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持有公司股份34,052,252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215,393,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977,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6%;高管锁定股78,415,87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9.6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7,193,8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情况
转让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