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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关于首次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暨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7:42:09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2,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444,00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
减持已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119,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成交最高价 71.19 元/股,成交最低价 69.50 元/股,
成交均价 70.47 元/股,成交金额 8,439,436.2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908,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减持计划的要求。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 1,028,075股
持股比例 2.3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8,07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2、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股东名称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7 月 7 日

减持数量 119,761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 年 8 月 4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119,761 股
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69.50~71.19元/股

减持总金额 8,439,436.24元
减持比例 0.27%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 908,314股
当前持股比例 2.05%
注: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出售进展情况: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减持股份。
2、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2025 年 8 月 4 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首次减持 119,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3、表中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均价为 27.64 元/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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