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7:45:15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8.90%
权益变动后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9.21%
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 70.14%
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 70.8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91330201554516308J
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9133020025408198XJ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张江波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91330200580512386N
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张江平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91330206MA2930A5XT
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泛
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泛美”)发来的函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宁波泛美于 2025 年 8 月 1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1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增
持金额 1,805.99 万元;自宁波泛美权益变动至今,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
9.21%,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的
投资者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式 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 波 泛 美 投 自有资金√
资 管 理 有 限 4,216.8000 8.90 4,338.1700 9.21 集中竞价□ 2025/08/01 银行贷款□
公司 大宗交易√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借款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太 平 鸟 集 团 19,258.9788 40.65 19,258.9788 40.88 / / /
有限公司
张江波 7,734.7912 16.32 7,734.7912 16.42 / / /
宁 波 禾 乐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1,772.4307 3.74 1,772.4307 3.76 / / /
公司
张江平 187.2200 0.40 187.2200 0.40 / / /
宁 波 鹏 源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62.5600 0.13 62.5600 0.13 / / /
公司
合计 33,232.7807 70.14 33,354.1507 70.80 --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存在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可转
债转股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的情形。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宁波泛美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暂无增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
划或增持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
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宁波泛美实施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