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6 20:05:33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6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明 董事长
2 董芳梅 董事
3 王懋 董事
4 郝瑶 职工代表董事
5 唐秋英 独立董事
6 郑海洋 独立董事
7 刘爱珺 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 召集人
序号 委员会成员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唐秋英 唐秋英、刘爱珺、王懋
2 战略委员会 李明 李明、王懋、郑海洋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唐秋英 唐秋英、郑海洋、李明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明 总经理
2 郝瑶 副总经理
3 许文龙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任庆 财务总监
5 张洁荣 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未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应职务职责的能力。董事会秘书许文龙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张洁荣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文龙、张洁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 栋
邮编:518108
电话:0755-27356972
传真:0755-27356884
电子信箱:ir@cn-hcd.com
四、部分董事及监事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段志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经理,在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信为兴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孙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28,2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54%,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85,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3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孙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二位董事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卢军先生、赵伟宇女士、朱启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其他岗位。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卢军先生、朱启昌先生分别通过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40 万股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三位监事在任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7 月出生,硕士学历。
1996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青岛松下电子部品(保税区)有限公司营业科长;
2004 年 2 月 2 日,李明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汇创达有限;2005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汇创达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汇创达有限
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318,202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配偶董芳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126,742 股,通过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慕”)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9,499,130 股,二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50.84%。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郝瑶、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文龙皆为宁波通慕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先生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董芳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4 月出生,中专学
历。1996 年 1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青岛松下电子部品(保税区)有限公司制
造统计员;2015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格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深圳前海宏盛益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6 月 5 日至今,任深圳市创立得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芳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126,742 股,通过宁波通慕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499,130 股;其配偶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2,318,202 股,二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50.84%。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郝瑶、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文龙皆为宁波通慕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现任和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芳梅女士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王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深圳市财经学校和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深圳市傲立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