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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8-06 20:21:4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特高新”“公
司”或“本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67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0.90%。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海特高新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0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
(三)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798.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购买价格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5.67 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 5.67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 5.44 元/股;前 6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 5.27 元/股;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 5.1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
30%,具体如下:

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
总数的比例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第一个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40%
解锁期
日起的 12 个月后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第二个 30%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解锁期
日起的 24 个月后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第三个 30%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解锁期
日起的 36 个月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基于本条所约定的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原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取得的收益将与下述业绩考核挂钩。
(1)公司业绩考核及对应分配约定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下数据均取自海特高新合并利润表)
第一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年基数的 110%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第二个归属期 年基数的 121%或者 2025-2026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2024
年基数的 231%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第三个归属期 年基数的 133%或者 2025-2027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2024
年基数的 364%
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均达成,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均可解锁。若某一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公司成本价收回,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个人业绩考核及对应分配约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考核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年度为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等级 B 级及以上 C 级 D 级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50% 0%
在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份额×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
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以成本价收回,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其他受让人。
第六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工会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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