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06 20:21:41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证券代码:002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25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145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海特高新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7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0%。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
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798.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5.67 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均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9、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释义......6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9
四、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2
五、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2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13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18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8
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9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21
十一、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22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22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释义:
海特高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持股划》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 指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公司股票 指
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海
标的股票 指
特高新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指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自律监管指引》 指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
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
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3798.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3798.9 万份。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认购份额对 占持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应的标的股票 比例 拟认购份额
数量(万股)
1 邓珍容 董事长 22.00 3.28% 124.74
2 谭建国 副董事长、总经理 25.00 3.73% 141.75
3 王胜杰 董事 17.00 2.54% 96.39
4 汤继顺 董事、副总经理 17.00 2.54% 96.39
5 郑德华 董事 12.00 1.79% 68.04
6 邓媛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