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时间:2025-08-07 18:19:29
股票简称:德昌股份 股票代码:60555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Dech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Made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 18 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经发行人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及 2025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修订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45,220,712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4,031.30 万元(含
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年产 560 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系统电机生产线 40,629.60 40,629.60
技术改造项目
2 泰国厂区年产 500 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63,799.94 34,271.73
3 越南厂区年产 300 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58,000.00 17,452.91
4 年产 120 万台智能厨电产品生产项目 43,554.19 26,677.06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35,000.00
合计 240,983.74 154,031.3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
金产生效益存在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是为小家电 ODM/OEM 业务以及 EPS 电机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 90%,且前两大客户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 60%。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若个别大客户短期内快速缩减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
(二)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803.01 万元、277,512.64 万元、409,493.45
万元、100,046.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9,854.89 万元、32,218.09 万元、41,082.60 万元、8,104.88 万元。由于公司业绩受吸尘器、小家电、EPS 电机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及各项成本价格、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直接影响,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消费需求放缓、行业供求关系变化、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业绩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化频繁,全球经济正面临着多重压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日益突出,影响全球经贸秩序和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的最终销售地主要为北美和欧洲,出口业务总体占比较高,受贸易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若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等外部环境持续恶化,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实施和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运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公司对这些项目的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慎重、充分地调研和论证。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市场销售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的开始盈利时间和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另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泰国厂区年产 500 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越南厂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