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11 16:14:32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碳酸锂业务的增加,期货套保数量亦有所增加,加之近期碳酸锂价格市场波动加大,导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提高,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可有效防范碳酸锂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毛道维
2025 年 8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25 年 8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25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