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7:43:51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2 月14日,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1.5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15,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7,049,434.04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731,707.54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用 实施 投资总额(调整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序号 (3)=(2)/
途 主体 后)(1) (2)
(1)
募投项目武汉
武汉
1 智能生产基地 60,000,000.00 44,476,035.68 74.13%
派诺
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研发 武汉
2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
中心建设项目 派诺
补充流动资 珠海
3 32,731,700.00 32,731,700.00 100%
金 派诺
合计 - - 112,731,700.00 97,207,700.00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64933600001262 15,523,964.32
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2020729100939046 0
限公司珠海分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9020100100858551 0
司珠海分行
合计 - - 15,523,964.3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延期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实施过程中,受建设场地内政府管线(水、电、气、光纤)迁移事项影响,武汉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 年 5 月,政府管线迁移工作完成,导致募投项目延期的障碍已经消除。
期间,因为项目进度未及预期,为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前期在珠海生产基地周边租赁厂房、购置设备满足充电桩、储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需要,一定程度缓解了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瓶颈。
基于上述原因,“武汉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节奏放缓,导致两项目出现延期的情况。
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将继续推进两募投项目建设。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后,公司决定将“武汉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8 日。
(二)延期后的计划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1 武汉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2025年8月8日 2026年8月8日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2025年8月8日 2026年8月8日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