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6:35:42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的函告,获悉周东先生及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 (%)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高
周东 是 3,460,000 41.56 2.74 2025 年 02 2025 年 08 新投融资
月 26 日 月 12 日 担保有限
公司
科创 2024 年 08 2025 年 08 深圳市高
鑫华 是 11,379,500 51.49 9.00 月 28 日 月 12 日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 / 14,839,500 48.77 11.74 / / /
注:(1)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 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有差异,是由于测算基数不同导致。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股东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 (股) (%) (%)
致行动人
至办理 深圳市
科创 2025 年 解除质 高新投 自身
是 3,040,000 13.76 2.40 否 否 08 月 12 融资担 融资
鑫华 日 押登记 保有限 需求
之日 公司
至办理 深圳市
2025 年 高新投 自身
科创 是 4,100,000 18.55 3.24 否 否 08 月 12 解除质 小额贷 融资
鑫华 押登记 款有限
日 之日 公司 需求
合计 / 7,140,000 32.31 5.65 / / / / / /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 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科
创鑫华、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
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 质押及再 质押及再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量(股) 量(股) (%) (%)
(股) (%) (股) (%)
周东 8,325,620 6.59 3,460,000 0 0 0 0 0 6,244,215 75.00
科创鑫华 22,100,000 17.48 18,579,500 14,340,000 64.89 11.34 0 0 0 0
舟山汇能 258,377 0.2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0,683,997 24.27 22,039,500 14,340,000 46.73 11.34 0 0 6,244,215 38.20
注:(1)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 股;
(2)周东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有差异,是由于测算基数不同导致。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科创鑫华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被冻结、拍卖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周东先生及科创鑫华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