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6:39:48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
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创达”)拟调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汇创达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5,226,66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9.57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汇创达共募集货币资
金 745,952,513.6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9,398,871.82 元,募集资金净
额 686,553,641.80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汇创达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
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
号 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承诺投资项目
1.1 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 5,939.89 5,939.89
- 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 40,679.33 40,679.33 22,785.51
项目
- 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 5,110.70 5,110.70 1,779.94
项目
1.2 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 23,080.30 19,396.63
器件扩建项目
1.3 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 3,656.05 3,644.75
目
合计 — 51,729.92 53,546.7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 截至 2025 年 7 截至2025年 预定可使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月 31 日募集资 7 月 31 日募 用状态日
号 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 期
进度
1 承诺投资项目
1.1 募集资金发 — 5,939.89 5,939.89 100.00% —
行费用
导光结构件 2025 年
1.2 及信号传输 23,080.30 19,396.63 4,776.44 24.63% 12 月 31
元器件扩建 日
项目
聚明电子研 2025 年 9
1.3 发中心建设 3,656.05 3,644.75 2,396.89 65.76% 月 30 日
项目
深汕汇创达
- 生产基地建 40,679.33 22,785.51 22,785.51 100.00% 已终止
设项目
深汕汇创达
- 研发中心建 5,110.70 1,779.94 1,779.94 100.00% 已终止
设项目
2 超募资金投向
2.1 补充永久性 — 6,500.00 6,500.00 100.00% —
流动资金
调整后募集 截至 2025 年 7 截至2025年 预定可使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月 31 日募集资 7 月 31 日募 用状态日
号 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 期
进度
动力电池及 2025 年
储能电池系 12 月 31
2.2 统用 CCS 及 56,543.46 16,660.93 17,797.40 106.82% 日(拟结
FPC 模组建设 项)
项目
合计 — 76,707.66 61,976.07 — —
(注 7)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660.93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
注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深
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 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5: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
注 6: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注 7:因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故投资金额多于募集资金总额。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调整规模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建设内容为项
目设计产能为年产 CCS 模组 1,200 万套和 FPC 模组 3,900 万件。项目预计建设期
36 个月,计划分六年达产,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56,543.46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6,660.93 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现有产品规模,助力公司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多类产品的综合一体化服务,拓展并培育全新增长点,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贡献新的增长动能。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年产 CCS 模组 250 万套产能的投资建设(包含现有产线及验
收调试中尚未投产的产线),项目已投资金额为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