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百隆东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8-14 15:32:0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八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公司证券部登记,明确发言的主题,并填写后附的《股东发言申请表》。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会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于会议签到时在签到处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或其所代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未经事前登记或申请而临时要求发言,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股东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股东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发言申请表
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发言主题:
主要内容
目 录
一、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E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 9:00-17:00。
一、会议签到,发放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五、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大会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收集表决票并计票、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董事长宣布股东会闭幕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 案 一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担保事项,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叁仟(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金额在叁仟(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
(5%)以上的关联交易;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
债券作出决议。 债券作出决议。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不含职工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代表董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东会表决。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方式: (一)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公司董事会提名; 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2、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1、公司董事会提名;
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 2、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 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
数。 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
(二)公司可以根据股东会决议聘 数。
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 (二)公司可以根据股东会决议聘
取以下方式: 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
1、公司董事会提名; 取以下方式: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三)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 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选人的须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