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14 18:25:30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诺其
股票代码:3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烈寅
住所:上海市********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纪立军
住所:上海市********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毅集团”)通讯地址/注册地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
权益变动性质: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增持、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35%。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安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17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张烈寅、纪立军、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安诺其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烈寅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此外,因
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股票、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等原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
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张烈寅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纪立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纪立军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063744146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实
主要经营范围
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03-19 至 2053-03-18
主要股东 纪立军持股 60%,纪浩宇持股 40%。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地 他国家和地 职务
区的居留权
纪立军 男 210603******** 中国 上海 否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张烈寅 女 310104******** 中国 上海 否 监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纪立军先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烈寅女士为纪立军先生的配偶;纪立军先生持有诺毅集团 60%的股权,诺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6.67%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纪立军先生及其配偶张烈寅女士、诺毅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张烈寅女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此外,因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诺毅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等原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张烈寅女士计划在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自 2025 年7 月 25 日起)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87,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543,7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543,7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