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4 18:26:19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
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52,4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52,414股。其中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679,346 股,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473,06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22 年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679,346股限制性股票、符合 2024 年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473,068 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现将其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3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343.50 万股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9、2024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 2,239,128
股上市流通。
10、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离职后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处理,共计 49,320 股。
11、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号:2024—046)。
4、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62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授予的 595.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
6、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1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公司监事会
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100 万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自本次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自 2025 年 1 月 9 日起可按规定比例解除限售。
2、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公司未发生所列任一情况,该条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达成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