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15 17:53:40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55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伦哲 股票代码 3002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延波
电话 0516-87987729
办公地址 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
电子信箱 hlzzqb@xzhlz.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802,881,294.02 521,815,083.59 5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671,095.99 51,198,648.85 6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3,097,895.98 48,819,627.72 29.2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0,465,767.67 -106,909,742.15 3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88 0.0518 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88 0.0518 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0% 3.80% 1.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47,790,790.79 2,581,091,901.96 -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95,057,383.04 1,536,617,698.92 3.8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51,397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徳资 境内非
产管理 国有法 12.34% 124,486,032 0 质押 124,000,000
有限公 人
司
上海顶
航慧恒
企业咨 境内非
询合伙 国有法 5.49% 55,403,089 0 质押 28,400,000
企业 人
(有限
合
伙)
MEI TU
NG(CHI 境外法 5.01% 50,523,325 0 不适用 0
NA) LI 人
MITED
江苏省 境内非
机电研 国有法 3.74% 37,719,299 0 不适用 0
究所有 人
限公司
中天泽 境内非
控股集 国有法 0.87% 8,827,608 0 不适用 0
团有限 人
公司
徐州国 境内非
瑞机械 国有法 0.73% 7,396,300 0 不适用 0
有限公 人
司
丁剑平 境内自 0.47% 4,791,822 0 不适用 0
然人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交
银施罗 其他 0.35% 3,560,800 0 不适用 0
德启诚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朱邦 境内自 0.26% 2,594,771 0 不适用 0
然人
彭林先 境内自 0.24% 2,440,000 0 不适用 0
然人
1、丁剑平是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机电
公司 67.78%的股权,为一致行动关系。
2、机电公司、丁剑平与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于 2020 年 4 月签署
《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约定中天泽与机电公司、丁剑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机电公司、丁剑
平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向中天泽发函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并向徐州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确认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该案件经管辖权异议程序被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后,机电公司
和丁剑平撤诉。中天泽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电公司、丁剑
平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2022 年 11 月 11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表决
权委托协议》,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中天泽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2024 年 6 月 30 日深圳中院终
审判决维持深圳福田法院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判决,改判机电公司、丁剑平向中天泽
支付律师损失费 10 万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中天泽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向机电公司、丁剑平及海伦哲发送《关于放弃表决权委托及解除一致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行动人关系的通知》:“为化解公司治理面临的困难局面,给公司恢复正常运作创造条件,我公
司与顶航慧恒于 2022 年 11 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被迫让出海伦哲控
股权。2022 年 12 月海伦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并公告公司无实际控制
人、无控股股东。鉴于我公司已不再是海伦哲控股股东,现郑重通知,即日起我公司放弃与机电
公司、丁剑平所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我公司对机电公司、丁剑平所持股份之表决权益,我公
司与机电公司、丁剑平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收到机电公司和丁剑平
的书面通知,机电公司和丁剑平书面回复称不同意与中天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通过海伦哲发布的《关于股东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