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版)
公告时间:2025-08-15 19:07:3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二节 独立董事 ......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5
第一节 通知 ......45
第二节 公告 ......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一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49
第十二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力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9457817C。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于201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 中文全称: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 英文全称:HANGZHOU EVERFINE PHOTO-E-INFO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69号1号楼。
邮政编码:310053。
第六条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958,778元。现股份总数268,958,77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让奋斗者实现更大成功。】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
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5,000,000股,每股面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
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潘建根 20,016,99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2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2,691,89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3 孟欣 3,961,26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4 闵芳胜 2,639,655.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5 胡红英 1,639,98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6 孟拯 827,91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7 朱春强 574,38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8 罗微娜 530.82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9 孙建佩 158,445.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0 张维 158,445.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1 马鲁新 93,105.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2 郭志军 71,91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3 季军 59,22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4 潘敏敏 54,99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5 涂辛雅 54,99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6 胡余兵 50,76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7 张斯员 42,30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18 李倩 42,300.00 净资产折股 2010年9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68,958,7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68,958,778股,其他类别股0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一) 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二)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三) 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