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必易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5 19:55:06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董事经审查后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经审查后一致同意修订及新增本议案中的公司管理制度。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01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2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3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4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5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6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7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8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09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0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1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2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3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4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5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6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7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8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19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0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1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2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3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
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4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5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6 修订《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27 新增《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中,《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必
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查后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作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七)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守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