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18 16:51:44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骏鼎达 股票代码 3015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亚琴 /
电话 0755-29985520、0755-36653229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 /
园 E 区 2栋工业厂房
电子信箱 ir@jddtech.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8,559,638.86 363,442,867.66 3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581,672.41 80,359,811.41 17.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1,425,737.86 77,289,909.61 18.2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978,057.07 17,917,215.44 13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64 1.0948 1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64 1.0948 1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5% 8.68% -1.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6,710,966.71 1,503,482,520.65 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30,025,675.23 1,269,044,002.82 4.8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 持有特别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89 权恢复的优先 0 决权股份的 0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凤凯 境内自然人 30.80% 24,150,668 24,150,668 不适用 0
杨巧云 境内自然人 29.37% 23,029,661 23,029,661 不适用 0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6.49% 5,089,713 0 不适用 0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 其他 4.91% 3,851,728 0 不适用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30% 1,019,200 0 不适用 0
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6% 754,040 0 不适用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 其他 0.46% 363,044 0 不适用 0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道成长智 其他 0.32% 249,600 0 不适用 0
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道远航混 其他 0.24% 190,478 0 不适用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远青 境内自然人 0.23% 177,000 0 不适用 0
1、杨凤凯先生和杨巧云女士为夫妻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与深圳市红土
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红土智能”)是关联股东,关联关系具体
为:红土智能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红土智能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创投同时为红土智能的有限合伙人,持
有红土智能 26.96%财产份额;另外,深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