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7:34:15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与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租赁”)开展了融资租赁售
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 5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为大烨智慧能源的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20115MA27JF0F42
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22-08-03
法定代表人 李进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充
经营范围 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
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是否属于失信 否
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297,479.79 34,454,446.69
净资产 -15,694,725.78 -13,297,280.73
负债总额 50,992,205.57 47,751,727.42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3 月份 2024 年 1-12 月份
营业收入 32,316.54 7,950,927.18
利润总额 -3,036,952.27 -20,111,961.5
净利润 -2,397,445.05 -19,036,570.69
注:2025 年 3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5、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此无条件的且不可撤销的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旦债务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租金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债权人发出的偿还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债权人无条件的支付保证范围内债权人通知索偿的金额.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息、期末购买价格、罚息、逾期利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且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
为 57,205.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64,104.94 万元的 89.24%,
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0.00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64,104.94 万元 1.3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
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