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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18 19:18:5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恒汇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750 万元。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预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与关联方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78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类别为采购材料、接受劳务及关联租赁等,增加后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 1,530 万元人民币。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吕大龙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预计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预计 本次增加 本次增加后 截至 2025年 6 2024 年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月 30 日已发 发生金额
生金额
淄博高新区 支 付 水 费 市 场 化 定
涌泉供水有 和增容费 价原则 - 500.00 500.00 221.50 294.56
向关联人 限公司
采购材料
中山新诺有 备件 市 场 化 定
限公司 价原则 - 80.00 80.00 30.08 -
接受关联 中山新诺有 市 场 化 定
人提供的 限公司 设备维修 价原则 - 80.00 80.00 37.95 5.23
劳务
关联租赁 中铝山东有 子 公 司 房 市 场 化 定
限公司 屋租赁 价原则 - 120.00 120.00 68.81 171.53
合计 - 780.00 780.00 358.35 471.3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泉供水”)
1、法定代表人:李明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67755804D
3、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30 日
4、注册资本:16,500.00 万元人民币
5、住所:淄博开发区政通路 135 号(高新创业服务中心 B 座 203 室)
6、经营范围: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供水管网的建设、经营、维护管
理;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涌泉供水 99%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涌泉供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54,695.86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03.94 万元,净利润-815.58 万元。
信被执行人。
(二)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新诺”)
1、法定代表人:刘尚军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7881217Q
3、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30 日
4、注册资本:1,056.25 万元人民币
5、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路 3 号之一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吕大龙同时担任中山新诺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中山新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65,347.22
万元,净资产 31,976.34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6,187.34 万元,净利润
502.35 万元。
9、履约能力分析:中山新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山东”)
1、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83669467

3、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6 日
4、注册资本:405,284.7716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南定镇五公里路 1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矿物洗选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砖瓦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中铝山东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山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中铝山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939,314.79
万元,净资产 554,358.80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63,715.03 万元,净利润
7,343.59 万元。
9、履约能力分析:中铝山东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标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属于与日常经营性相关的持续性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
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增加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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