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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8:06: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菲菱科思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浩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家林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 次,均事先审阅
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
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
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
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 不适用
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创业 不适用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受前期外部环境等因素 保荐机构已督促
影响,2025 年 4 月,公 公司严格遵守法
司已召开董事会对募投 律法规,持续监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项目“海宁中高端交换 督募投项目后续
机生产线建设项目”达 的实际执行情况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并及时披露相关
间进行延期,延期至 进展变动情况。
2027 年 3 月 31 日。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实现 72,161.53 万元,
同比下降 12.3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实现 2,188.37 万元,
同比下降 71.32%。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承压
同比下降的主要影响因
素有:第一,国内信息 保荐机构已提示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与通信行业(ICT)市场 上市公司采取相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竞争异常激烈,例如同 关措施稳定公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一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 经营业绩,并及
降低,毛利率有所下滑, 时提示经营业绩
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 相关风险。
了一定的影响。第二,
随着公司新项目持续投
入增多,研发费用投入
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
发投入 7,188.83 万元,
同比增加约为 14.30%。
第三,受公司应收账款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因素

影响净利润。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关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声明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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