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8:22:29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4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37 元。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195,187.1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55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06.57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9,938.92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95,429.90 万元。
(2)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2,994.18 万元,其中本报
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3,055.26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9,183.22 万元,本报告
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594.85 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收
益 562.34 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2.51 万元),支付手续费 0.27 万元。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5,429.90
减:本报告期对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3,055.26
减:本报告期已结项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 13,786.00
减:本报告期支付手续费 0.27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594.85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79,183.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
理办法》),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
理办法》的修订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和公司保荐机构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联民生保荐”)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广发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信立泰”)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 年,公司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保荐与招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报告期内,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899373 2,428,792.53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南昌分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9550880204607200326 2,144,638.86 活期存款
限公司 香蜜湖支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023600040024911 12,681,562.21 活期存款
限公司 深圳坪山支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000414016783 53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 公司西乡支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000414016783 592.60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公司西乡支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4558571 230,000,000.00 活期存款
限公司 深圳分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4558571 14,576,572.09 存款类产品
限公司 深圳分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1359510401 -- 注销
限公司 车公庙支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6168997 -- 注销
信立泰(成都)生物技 深圳分行
术有限公司
合计 791,832,158.2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2,994.18 万元,其中报告
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3,055.2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SAL0951 恩那
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的适应证临
床研究(包括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CKD 患者的贫血等),并对 SAL0951 项
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8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本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的适应证
临床研究(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贫血等),并对 SAL0951 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
相应调整。
(2)调整原因
SAL0951 项目研发产品为公司从日本引进的创新药恩那度司他,是国内上市的新一代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HIF-PHI)药物,拟开发的适应证为肾性贫血。2023 年 6 月,恩那度司他治疗非透析的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