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6:30:18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5-056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 号)同意注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23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01.2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31.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2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广州山水比 中信银行股份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8110901012201897
德设计股份 限公司广州滨江 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
351
有限公司 东支行 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丙方投行业务和人员将整合进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各方同意在未来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务迁移公告后,本协议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并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901012201897351,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资金时,甲方通过乙方“监管宝”产品实现资金监管,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开通网银查询和监管支付功能,关闭柜台功能,并设置网银单笔落地审核金额为 0 万元。在此种方式下,乙方通过网银监管支付方式对外支付,支付资金小于落地审核金额,由甲方自主支付;支付资金大于或等于落地审核金额,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符合协议第一条用途的相关证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是募集资金账户开立行,由于该支行为二级支行,无实物公章,根据银行内部管理要求由其所属一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外用印,因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监管银行(即协议中的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明材料(如有),由乙方进行落地并进行形式审核(落地审核是指企业网银转账交易达到或超过落地审核金额时,实行强制落地处理,由乙方进行形式审核操作后,交易才能发送)。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骆玉伟、朱仙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增强各方内部工作人员的合规和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各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
1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13.本协议及其解释应适用中国法律。如任一方对该协议的履行存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