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豪鹏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6:25:47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鹏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5 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是“豪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豪鹏转债”简称
为“Z 鹏转债”;2025 年 8 月 25 日收市后“豪鹏转债”将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2025 年 8 月 28 日是“豪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豪
鹏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未转股的“豪鹏转
债”将停止转股。
3、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收市后,距离“豪鹏转债”停止交易仅剩 2 个交
易日,距离“豪鹏转债”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 5 个交易日。本公司特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交易“豪鹏转债”。
特别提示:
1、“豪鹏转债”赎回价格:100.34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8 月 7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6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5、赎回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6、停止转股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 9 月 3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9 月 5 日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5 日)可转债简称:Z 鹏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豪鹏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豪鹏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豪鹏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5.29 元/股)。根
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9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1,1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65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50.2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因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5 元/股调整为 50.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 年 6 月,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8 元/股调整为
50.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 年 7 月,因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2 元/股调整为 50.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 年 1 月,因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3 元/股调整为 50.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 年 5 月,因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7 元/股调整为 50.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6 月,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6 元/股调整为
50.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第六年 2.10%。“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0.50%。
(三)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65.2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豪鹏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34 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 100 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