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6:04: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集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炼 联系电话:0755-886023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鹏飞 联系电话:0755-886023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创 不适用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不适用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不适用
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 否
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炼 冯鹏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