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7:35:01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2020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服务,2025 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华扬联众2021年年
中国证监
2024 年 5 月 13 报审计过程中,存在
1 黎苗青 监督管理措施 会北京监
日 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
管局
等问题,已整改完毕。
在华扬联众2021年年
2024 年 8 月 16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 报审计过程中,存在
2 黎苗青
日 交易所 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
等问题,已整改完毕。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 2025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信永
中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 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