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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0:11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摘要和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就徐家汇商圈项目签署合作意向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徐家汇商圈项目签署合作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发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约定商发公司将其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路 932 号物业在改造完成后整体租赁给公司经营。2025 年 6 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欧绅(上海)服饰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六百商管”),经营范围变更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等,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并明确新六百商管作为本项目的承租及经营主体。
目前,为加快推进本项目筹开的前期招商工作,董事会同意商发公司与新六百商管公司拟签订合作意向书补充协议,约定新六百商管公司共同参与商户及其他第三方合同的谈判和确定,并协调商户的装修施工工作等内容。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徐汇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衡山路 918 号建汇大厦北部裙房的 1-5 层商场,建筑面积 2,306 平方米,并纳入“新六百 YOUNG”项目统一运营。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聘任黄丹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2025年 9 月 1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相关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丹妮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部长,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现任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商圈发展部副部长。
黄丹妮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任何职务。黄丹妮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黄丹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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