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3:45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99,270,585 股(含本数)新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258,24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4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39,999,991.06 元,扣除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本次增发验资费、律师费、登记费用合计9,240,258.25 元(含税)后,加上承销费用和验资费用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523,033.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31,282,766.30元,其中:增加股本60,258,249股,增加资本公积771,024,517.3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以已经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川华信验
(2021)第 001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以前年度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31,282,766.30
资金使用 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① 36,930,418.87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548,051,097.08
补充流动资金 231,538,866.12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937,649.53
上年结余 9,700,033.7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30,000,000.00
本年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② 23,421.26
使用情况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9,700,033.76
补充流动资金 23,421.2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注:①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6,930,418.87 元,其中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
造项目预先投入 29,707,690.00 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预先投入 7,222,728.87 元。
②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按季度结息,2025 年第一季度的利息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结算支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报告期内银行结息后账户结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合计 23,421.26 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账户注销手续,银行结息后
账户结余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合计 23,421.26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831,282,766.30 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 24,961,070.79 元,扣除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 856,243,837.09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6,930,418.87 元)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银行及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8111001013200735068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51050148850800004386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402239019100108522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3010078801000003914 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均符合原定计划,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江苏嘉好热熔胶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为: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好”)100%股份的部分现金对价。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江苏嘉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过往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08 月 23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1,282,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