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15:54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28,9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28,9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29 日。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王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1)。
3、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台华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
6、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
7、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0)。
8、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
数量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4年7月25日 5.27元/股 4,330,000股 30 726,042股
暂缓授予 2024年10月10日 5.27元/股 510,000股 2 216,042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日期
为 2024 年 8 月 9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届满。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3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除限售条件。
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
2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 足解除限售条件。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 1、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
一:1、以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 为基数,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管理费用
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 中列示的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
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3
(注:1、上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增长64.14%,增长率高于
的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归属 20%;2、2024年度,公司经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计营业收 入为712,007.59 万
并剔除管理费用中列示的本次及其他激励计 元,较2023年度增长39.78%,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15%。
指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在满足解
除限售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个人当 本次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 202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4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 100%,对应限制性股票可解除
个档次,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