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22:27:1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完善治理机制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于 2025 年上半年制定并实施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行动方案主要的执行情况如下:
一、专注公司经营,持续创新锻造光伏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储能业务、系统解决方案、数字能源服务四大板块。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业务主要提供大型地面电站、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等多种储能解决方案;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支架业务、分布式系统业务、集中式电站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数字能源服务主要由新能源运维服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公司深耕光伏行业 20 余载,始终以“用太阳能造福全人类”为己任,聚焦前沿光伏技术,建设行业先进产能,打造高效率、高质量的光伏解决方案,以低碳、绿色、清洁的产品助力全社会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5 年上半年,全球光伏行业在经历供需失衡与价格博弈的深度调整后,已步入初步复苏阶段。尽管行业处于阶段性调整时期,但中国光伏产业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光伏装机需求保持刚性增长,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 107%。从国际市场来看,欧美市场受本土化制造要求影响,需求增速放缓;而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成为新增长极。2025 年上半年,中国光伏累计装机量突破 1000GW,其在我国总发电装机容量中的占比持续提升,中国光伏迈入太瓦时代。在技术层面,TOPCon 技术主导的高效组件迭代成为行业主流产品,推动光伏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但与此同时,技术红利与价格战并存的格局,导致企业盈利承压,产业链整体仍处于普遍亏损状态。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0.56 亿元,同比下降 27.72%,归母净
利润-29.18 亿元,同比下降 654.47%。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组件出货量超 32GW,
截至 2025 年 6 月底公司 210 组件累计出货量超 200GW,稳居行业第一。公司以
光储融合为核心优势,稳步向全场景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天合储能凭借全栈自研技术与深度场景化定制能力,依托从电芯到 AC 侧的全链条集成体系,针对全球多元化需求开发了高度适配的解决方案,累计交付覆盖六大区域
市场 50 余国。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储能业务已实现累计出货超 12GWh。
在面向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建设的方面,公司重点聚焦绿氢氨醇(供给侧耦合)、绿算融合、虚拟电厂(负荷侧整合)三大战略方向,培养新能源"发-输-用-储"全链条协同能力,奠定综合服务商核心优势。同时,深度融合光伏优势,创新推出零碳园区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彰显了在光储融合生态中的核心领导力与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发展动力,持续保障研发投入以构建核心技术优势。2025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22.62 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达
到 7.28%。公司新增专利申请 896 件,其中发明专利 555 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
量持续位居行业领先地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先后 35 次创造和刷新在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和组件输出功率等方面的世界纪录。在全球钙钛矿专利领域,公司以 481 件的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第一,远超第二名近 40%。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开放创新、长期艰苦奋斗、全力追求卓越、共担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1、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水平
伴随行业周期性下行,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进一步夯实战略层、治理层、经营层三层组织构架与权责体系,持续强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实践,升级推进“赋能+监管”双重内部控制矩阵式管理,内部控制环境达到持续优化提升。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对长期发展的战略、研发、投资等重大业务循环进行全面复盘,梳理相关政策、制度的关键控制点,革新、适配基于发展导向的具体
控制措施,在内控实践中极大程度提升了各级组织能力与业务控制水平,为业务长期发展与短期调整提供了极具韧性的内部控制保障。2025 年上半年,公司对日常经营的制造、采购、销售等关键业务循环进行日常监督,以点带面,推动制度流程设计与执行缺陷改善的同时,也为全员内部控制意识与能力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具象化”的保障;同时,公司集中加大数字化资源投入,实现 IT 控制水平的跃升,通过一系列内部控制工具及平台的应用,为持续提升经营效率、效果带来高效与便捷。
公司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力度,全面识别合规义务,顺利通过国际权威机构
ISO 37301 合规管理体系及 ISO 37001 反贿赂管理体系的认证,并面向全员进行
合规宣导。公司在 ESG、劳工、数据安全、供应链连续性、上市公司合规监管等专项领域升级更加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筑牢合规底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以提高运营效率为目标,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对新增、修订及重要制度的宣贯、执行与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2、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一方面,公司定期收集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通过邮件或会议交流等方式适时传达给“关键少数人员”。同时,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重大事项关键节点及时对“关键少数人员”做合规注意事项提示。另一方面,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等监管机构发起的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专项学习,帮助“关键少数人员”提升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发展保障
公司持续建设先进产能,锻造光伏新质生产力。公司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向先进的电池、组件产能,均已建成投产并结项。2023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青海基地 210+N 单晶硅棒成功下线,标志着公司 N 型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的完善,进一步降低组件产品的综合成本。公司会持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投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展、风险因素、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完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重视投资者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兼顾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回报的原则下,持续完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贯彻落实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指导方针。
1、持续现金分红,坚定落实股东回报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公司自 2020 年 6 月在科创板上市以来连续每年实施分红,公司上市后已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约 34.87 亿元(2019 年度-2023 年度)。上市后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 27.06%,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79.21%。
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8,384,447.00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43,219,977.0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未派发 2024 年度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851,605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259,827,424.6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合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59,827,424.66 元。
2、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预计回购金额为 100,000 万
元(含)至 1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15,91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 2,179,365,412 股的比例为0.7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957,449.1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电话会议、投资者交流平台、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2025 年上半年,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累计
披露上网文件 109 份,其中包含定期报告 2 份,可持续发展报告 1 份。同时,为
提高定期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读性,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一图看懂等可视化形式对相关报告进行总结归纳和解读,让投资者更直观更高效地了解公司最新发展情况。公司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共召开 4 次股东会、1 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及多场投资人交流会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记录表;同时使用上证 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件等多种渠道来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最新情况,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做出针对回应,消除投资者误解,树立市场信心。
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为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设立了多期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积极关注股东利益并努力提升公司绩效。激励计划的设定有助于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机制和人才保障。而公司对激励计划亦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经理层管理及考核制度,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合规管理、环境及社会责任更多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范围内,继续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
七、其他
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