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8:39:0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以下或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201,000 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05,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7.08 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44,852.7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 元。
2022 年 4 月 18 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 年 8 月 21 日和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 年 11 月,公司、均悦能源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
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 年 12 月,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中“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已变更,且前期由均胜群英实施的项目建设合同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均悦能源设立的专户,并由均悦能源根据各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分别对各城市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或直接投资。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
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
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
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底对已结项的“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于 2025 年 6 月完成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
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前已签采购或服务合同的全部款项支付,并对原募
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8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初始存放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 账户 备注
金额 余额 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3315019950360 已注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 股份有限公司 0003228 35,192.51 0.00 销 注 4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 5749027772105 0.00 0.00 已注 注 4
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5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4405017803520 已注
有限公司中山市分 股份有限公司 0003074 5,713.00 0.00 销 注 1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1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44108 销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 账户 备注
金额 余额 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4846012000130 18,000.00 0.00 已注 注 2
公司中山华桂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00683661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 3315019950360 已注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 科技有限公司 0004122 0.00 0.00 销 注 3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2679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南京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2822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嘉兴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2430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苏州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3003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有限公司 82794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群英均悦充新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2555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温州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2312 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深圳均悦充新能源 3870101001002 0.00 0.00 已注 注 3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82948 销
合计 58,905.51 0.00
注 1:鉴于募集资金用途中“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
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已变更,且前期由均胜群英实施的项目建设合同已实施完毕,公司已
将剩余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