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9:36:08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5-080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总成本,不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仅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及指标有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
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贸易业务进行自查,并结合监管案例及实践,以及审计机构意见,对公司2025年一季度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涉及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项目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仅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报表科目间调整,不影响公司利润。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仅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及指标有影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更正影响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金额,不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对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具体为: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差错更正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3,683,885.34 45,795,675.76 57,888,209.58
其中:营业收入 103,683,885.34 45,795,675.76 57,888,209.58
二、营业总成本 164,016,116.81 106,127,907.23 57,888,209.58
其中:营业成本 105,389,197.67 47,500,988.09 57,888,209.58
(二)本次更正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信息、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息,具体影响为:
调整前: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683,885.34 59,091,762.31 75.46%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元) 103,683,885.34 59,091,762.31 75.46%医药板块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元) 105,389,197.67 54,604,638.79 93.00%医药板块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调整后: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795,675.76 59,091,762.31 -22.50%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元) 45,795,675.76 59,091,762.31 -22.50%医药板块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元) 47,500,988.09 54,604,638.79 -13.01%医药板块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除上述更正外,《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
员会各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且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误导投资者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财务核算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财务内控监督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