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8:01:22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非独立董事 7 名(含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议案以《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应华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将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调整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华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应华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应华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华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华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应华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应华东先生简历
应华东先生,男,196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吴江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赛格达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嘉
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