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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9:49:20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5-064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疆众和”)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7 月 25 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83,759,134.25 元,公
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3,426,892.22 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07,186,026.4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7,612,168.73 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1,608,999.03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816.3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4 年 8 月,依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 年 8 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
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65050161415000003325 已注销
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991900001510206 已注销
营业部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 651651010013001406551 已注销
区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108297929751 已注销
治区分行营业部
5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50820188000379378 已注销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651651010015003032449 357,612,168.73
治区分行
7 合计 357,612,168.7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 年 8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乌鲁木齐众荣
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荣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5 年 6 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8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产项目”和“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料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投入生产,“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投入生产;截至 2025 年 6 月,“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主体设备已投入试运行,部分设备正在进行联合调试。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包含本数)。
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 379,430,878.25 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 0 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 1,604,335.58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众和转债”2025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剩余)资金共计 35,719.8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 240 万吨氧化铝项目,通过向公司控股公司实缴出资的方式进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节余(剩余)资金尚未转移至公司控股公司账
户,尚未投入年产 240 万吨氧化铝项目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 1-6 月)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7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26,892.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7,607,505.28(包含利息)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7,186,026.47
总额比例 26.01%
截 至 期 项目
已 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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