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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7:29:09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9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视”)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下简称“长江银行泰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其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点: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东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嘉熙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嘉视 51%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江苏嘉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嘉视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784.47 31,940.80
净资产 1,239.49 2,735.95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122.32 13,957.41
利润总额 -1,990.24 -2,537.45
净利润 -1,496.46 -1,909.04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江银行泰兴支行拟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及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贷款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借款人: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单位):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额限度和期限:最高债权额限度包含最高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最高额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5 年 08 月 28 日起至 2027 年 08 月
27 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分期分批循环重复使用上述借款,但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的最高额借款本金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每批次使用资金的额度及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任一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能超过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截止日。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以及其他分期还款方式还款的,对已经分期归还的借款本金不能循环重复使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本合同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和最高债权额限度,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贷款从而形成的债权,其中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5)保证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在最高额借款期间内向贷款人申请分期分批循环重复使用的借款本金余额、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二年。最高额借款期限内的每笔借款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的借据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二年。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43,895.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8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 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为 3.1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银行泰兴支行拟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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