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锦江酒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8:27:57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
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以每股
人民币 44.60 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112,107,62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
计人民币 4,999,999,98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454,818.5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8,545,167.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6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570.86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36.02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506.88 万元(其中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 1.8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225,636.51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32,290.6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6 日,本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闸北支行”)、
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17 日,本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行”)、申万
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与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口行上海分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锦
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锦江之
星旅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之星”)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天深圳”)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
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天四季”)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10 月 20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旅”)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 年 4 月 12 日,时尚之旅注销了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时尚之旅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协议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除已进行现金管理
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余额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8,137.46
浦发银行闸北支行 120,907.01
锦江酒店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5.40
口行上海分行 5.39
旅馆投资公司 工商银行外滩支行 8,711.98
锦江之星 工商银行外滩支行 9,211.93
七天深圳 工商银行外滩支行 6,946.90
七天四季 工商银行外滩支行 1,710.44
合 计 155,636.51
三、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4,506.88 万元(其中
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 1.8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 万元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管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 7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申购金额 存款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六个月定存 60,000.00 1.00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六个月定存 5,000.00 1.00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六个月定存 5,000.00 1.00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合计 70,000.00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90,00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酒店装修 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本公司下属七天深圳、七天四季、时尚 之旅、锦江之星、旅馆投资公司(以下合称“5 家法体公司”)支付的各项工程款 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施工材料、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设计、 监理、预算、造价咨询、安全鉴定等专业服务费支出等,对外支付款项包括对外 支付的各个阶段的款项,如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5 家法体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合计人民币 36,786.88 万元。
2024 年 7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天深圳在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因与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被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划扣 3.42 万元;2024 年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天四季在工商银行外滩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与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划扣 1.27 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专户全额补足,目前,上述案件已结案。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旅馆投资公司开立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262119204681852)因与募投项目无 关 的 “ (2025) 沪
0112 执 4899 号”民事执行案件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扣划 22.91 万元,公司于
被扣划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募集资金账户全额归还了被扣划款项,目前,该案件已结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