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20:10:5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8]后生字第 261 号文批准,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苏州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南京企业管理局一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徐州企业管理局分别将其所属的南京金陵制药厂、福州梅峰制药厂、浙江天峰制
药厂、南京金威天然饮料公司、合肥利民制药厂以 199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
确认后的净资产投入,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4979447-5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2 号文核准,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 8,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
8.40 元,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增至 28,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 1999 年 9 月办理了注册资
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091000208。
根据公司 2004 年 6 月 18 日《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4 年 8 月公司实施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的比例由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增加注册
资本 56,000,000.00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05
年 6 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091000980。
根据 200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
东每 10 股获送 3.5 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 3,360.00 万股,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 年 2 月 7 日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0,640.00 万股,股份性质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仍为 33,600.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06 年 5 月 19 日《二零零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 年 7 月公司实施 200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转增股份总额 16,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计增加注册资本 16,8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0,400 万元。公司已于 2006 年 12 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921000980;2007 年 10 月,公司注册号变更为:320192000001028。
2015 年 12 月,公司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01922497944756。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 72 名激励对象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9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400,000.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10,4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 4.5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6,000.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11,136,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 号)。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在内的共 10 名特定对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117,924,528 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117,924,528.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629,060,528.00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351,900 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623,708,628.00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金陵药业大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制造、销售和医康养护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制造,指中成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指自产药品和代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医康养护服务主要是指由宿迁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梅山医院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以及福利中心提供的康养护服务。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三、(二十五)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