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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7 20:47:4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高环能
股票代码:000803
收购人: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济南市历城区浩岳财富中心327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旅游路11777号智能交通产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5层5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5层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55号1号楼南侧二层205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55号1号楼南侧二层2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亭江科教大楼691室(自贸试验区
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亭江科教大楼691室(自贸试验区内)
二〇二五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的相关用语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的相关用语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高环能的权益将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山高产投已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山高产投董事会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7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8
第三节 收购方式...... 21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1
收购人声明...... 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山高环能 指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高产投、产业投资公司 指 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行股票、本次交易 指 认购股数为不超过139,888,845股,不超过发行前山高环
能总股本的30%
山高光伏 指 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红牛壹号基金 指 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
山高禹阳 指 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高产投、山高光伏、红牛壹号基金、山高禹阳,其中山
高产投和山高光伏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红牛
收购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壹号基金、山高禹阳系山高光伏一致行动人,山高产投为
收购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山高光
伏、红牛壹号基金、山高禹阳为同一主体控制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
山高新能源 指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港股股票代码为01250.HK
山东高速集团 指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 指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最近三年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山高产投
公司名称 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浩岳财富中心327号
法定代表人 邹泰
注册资本 3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370000MA3T3GFX4P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
类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土地储
备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住房租赁;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销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
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市场调查;工程管理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年5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山东高速集团(100%)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旅游路11777号智能交通产业园
联系电话 0531-62328865
(二)山高光伏
公司名称 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5层501
法定代表人 姜天齐
注册资本 58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110105329606892H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经营范围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5年04月23日至2065年04月22日
股东情况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天津富清投资有限公司(49%)
(三)红牛壹号基金
红牛壹号基金(基金编号:SJU882)系由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1348),山高光伏持有99.96%份额的私募股权基金。基金管理人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55号1号楼南侧二层2053
法定代表人 李冰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110101327222123P
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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