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徕木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7:51:1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徕木股份 603633 无
联系人和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姓名 朱小海 刘畅
电话 021-67679072 021-6767907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
电子信箱 ir@laimu.com.cn ir@laimu.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813,074,359.41 3,665,952,900.40 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0,274,961.66 1,938,043,195.50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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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60,792,985.66 685,277,501.62 11.02
利润总额 35,527,650.27 56,911,700.51 -3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99,665.50 52,120,851.07 -3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283,531.71 48,211,905.43 -41.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6,857.83 40,931,513.04 -5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 2.69 减少1.0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2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2 -33.33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9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方培教 境内自然人 17.17 73,279,729 0 质押 35,170,000
朱新爱 境内自然人 7.20 30,748,821 0 无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6.06 25,858,778 0 无
法人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5.00 21,330,839 0 无
公司
方培喜 境内自然人 1.36 5,809,748 0 无
MORGAN STANLEY & 1.13 4,831,619 0
CO. INTERNATIONAL 境外法人 无
PLC.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0.88 3,776,677 0 无
(有限合伙)
UBS AG 境外法人 0.45 1,913,163 0 无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境外法人 0.44 1,895,885 0 无
-自有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3 1,848,729 0
-大成中证 360 互联网+大 其他 无
数据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的股份,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科鑫
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0%的出资,并持
有其普通合伙人上海科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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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40.00%的出资,上海科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92%的出资;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