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8 19:33:4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和《广东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试行)》的有 和《广东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试行)》的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股审[1992]22 号文)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股审[1992]22 号文)
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52102M]。 [91440000190352102M]。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11 日经国务院证
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
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B 股”)13,500
万股,于1996年8月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7 年 10 月二十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股(以下简称“A 股”)10,000 万股,于 1998 年 2
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00 年 7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 11 日经国务院证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公司 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港币认
1999 年末总股本 764,256,2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 13,500 万
东按 10∶3 的比例配售股份,实际配售 73,822,250 股,于 1996 年 8 月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其中本次配售的人民币普通股可流通部分于 1997 年 10 月二十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2000 年 9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
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3 日经 2000 年度股东大会 股,于 1998 年 2 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批准,以总股本 838,078,49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按 10:5 的比例转增股本
419,039,249 股,其中本次转增的 A 股和 B 股流通
股部份分别于 2001 年 5 月 23 日和 5 月 25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833,688,378 股在深圳
修订前 修订后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英文名称:Guangdong 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Provincial Expressway
Provincial Expressway Development Co.,Ltd. Development Co.,Ltd.)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依照《公司法》和相
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
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担民事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充分考虑公
新增 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
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建立党的工作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支。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打造成为治理完 第十三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
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委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 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章程起诉股东、党委成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
司章程起诉公司的党委成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 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制企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
业优势,广泛筹集和利用各种资金进行投资和建设, 施为根本依托,广泛筹集和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加速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并使全体 和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助力广东省经济发展,
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并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主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高
主营高速公路、等级公路和桥梁的投资、建设、收 速公路、等级公路和桥梁的投资、建设、收费、养费、养护和服务管理;汽车援救服务、维修和清洗; 护和服务管理;汽车援救服务、维修、清洗;停车停车场收费;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