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9:54:06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587.4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5,361.3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44.49
项目投入 C1 151.35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6
本期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C3 7,987.95
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45,512.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73.09
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D3=C3 7,987.95
充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159.8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159.85
差异 G=E-F 0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4,159.85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4,159.85 万元、
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427.1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13日,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7,987.95万元,其中理财产品余额1,000万元。
2、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416.13
项目投入 B1 20,482.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61.26
项目投入 C1 4,505.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1.38
项目投入 D1=B1+C1 24,988.6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92.6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120.1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120.13
差异 G=E-F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3,120.13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8,120.1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
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
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
济开发区支行于2024年10月签订了《金融产品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5年5月,公司与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下有1个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公开发行股票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0713110520 41,598,542.06
集资金专户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滨支行19660501040011486账号已于2024
年 4 月 15 日 注 销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华 经 济 开 发 区 支 行
1208017319200156050账号已于2024年5月29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19660201040667771账号已于2025年1月14日注销。
[注2]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579900713110520账号已于2025年7月10日注销。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