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20:36:04
公司代码:688090 公司简称:瑞松科技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 瑞松科技 688090 不适用
易所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雅依 陈琳淳
电话 020-66309188-882 020-66309188-882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电子信箱 ir@risongtc.com ir@risongt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532,924,546.88 1,594,362,869.94 -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9,331,321.95 899,089,556.54 -1.0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64,320,650.26 403,994,574.17 -9.82
利润总额 2,407,218.32 938,502.79 15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7,724.79 2,891,042.16 -14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150,042.36 -390,718.73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3,297.54 -73,619,709.0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0.32 减少0.4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45 5.64 增加0.81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70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
持股 持有有 融通借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出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
质 (%) 数量 件的股 的限售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
量
孙志强 境内自 23.94 29,293,692 无
然人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7.65 9,359,780 质押 9,347,000
人
深圳前海觅贝私募证 境内非
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5.99 7,334,600 无
-恒泰觅贝 6 号私募 人
证券投资基金
赵伟 境内自 4.58 5,602,535 无
然人
柯希平 境内自 2.00 2,448,940 无
然人
杨江勇 境内自 1.73 2,115,569 无
然人
颜雪涛 境内自 1.54 1,890,222 无
然人
孙圣杰 境内自 1.43 1,754,940 无
然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
司-华夏中证机器人 国有法 1.36 1,661,115 无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人
券投资基金
刘尔彬 境内自 1.10 1,351,919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孙圣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志强之子
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